关于二维码收单手续费优惠政策调整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尊敬的收单商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商户收款码的管理,预防洗钱、套现交易等风险,我行将于2023年08月23日起对二维码收单手续费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标准如下:
方式 | 交易金额段(元) | 微信/支付宝 | |
借记卡、零钱、余额扫码支付 | 贷记卡、花呗扫码支付 | ||
单笔 | 10000元(含)以下 | 0% | 0% |
大于10000元 | 0% | 0.4% | |
单日累计 | 20000元(含)以下 | 0% | 0% |
20000元以上超出部分 | 0% | 0.4% | |
后期如有调整,我行将提前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营业网点或业务营销人员。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