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如果客户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商(收货人),通常情况下,客户应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但有时因航程过短,货物比单据先到,为能及时提货用于生产销售并免付高额滞仓费,则可在我行办理提货担保业务。客户只需保证后及时补正本提单,并负责缴付船公司的各项应收费用及赔付由此可能遭受的损失,即可由我行单独或与客户共同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请其凭以先行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