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第3期)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兴商银董发〔2025〕20号)工作要求,现将本行近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23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一笔重大关联交易,对兴化经济发展集团名下企业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存量项目贷款利率作如下调整:(1)原20000万元“兴化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贷款利率由6.6%调整为5.98%;(2)原4900万元“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贷款利率由6.6%调整为5.98%。原其他授信条件不变。以上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均不低于本行同类非关联方客户贷款利率。2025年6月9日,该笔授信利率调整到位。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兴化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我行第二大股东,属于本行关联方。该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8114265611X3,注册地址兴化市高兴东公路南绕城路北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太阳能热水器销售,煤炭批发,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农村新社区建设提供服务,项目投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仓储,物业服务,招商服务,资产租赁,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维修,园林绿化服务,土地整理开发,房屋拆迁投资、安置房投资、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维护。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为720392.11万元,此次涉及利率调整事项授信总额24900万元,该笔关联方授信总额占资本净额的3.46%,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交易限额比例均在监管规定的范围内。
五、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2025年5月23日,经本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表决通过上述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批。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报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